为全面、清晰地掌握我市特困人员数量规模、结构状况、供养情况,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省民政厅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启动。4月25日,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的通知》(东民〔2017〕20 号),要求各县区制定具体排查方案,抓紧部署开展全面排查。5月3日,市民政局召开了由各县区民政局分管领导、救助中心主任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排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精心组织,全部核查。各县区精心组织排查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现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全面摸底排查。
三是加大督导,务求实效。排查过程中,市、县区民政局加大督导 检查力度,采取领导班子成员包县包乡镇,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民政厅对我市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表扬。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
一是制定出台办法。各县区全部出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建立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二是实施精准救助。对摸底排查出的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综合评估其生活自理能力,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三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管理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由县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照料或者生病护理服务。
四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支持力度,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购买助洁、助医、助餐及精神慰籍等居家养老服务。同时,积极引导、激励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医疗等服务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特困人员活动,多方式为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