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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民函〔2013〕88号
关于开展市管社会组织评估试点工作的
通 知
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提高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专业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选择部分市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社会组织评估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2011年度和2012年度年检合格的市管社会组织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估试点。根据申报情况,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各选择20-30家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试点。
二、评估内容及评估标准
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以及社会评价四个方面。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自律诚信建设情况以及社会评价五个方面。
三、评估组织机构及评估方法
市民政局成立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选聘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审并确定等级;成立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要求,参照省民政厅的做法,本次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东营市社会组织促进会承担具体评估工作。评估费由市民政局向市社会组织促进会支付,不向评估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评估采取参评社会组织自评、评估办公室组织初评与评估委员会审定相结合,资料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分批进行,评估对象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或举报。
四、时间安排
1、2013年12月15日前,拟参加评估的各类社会组织,提出参加评估试点的申请,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报送评估办公室。
2、2013年12月25日前,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和评估办公室确定参加评估试点的社会组织名单,向社会组织反馈。
3、2014年1月底前,各个参加评估试点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和标准进行自评,按照要求准备评估材料,并将评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评估办公室。
4、2014年2月1日至3月底,评估办公室组织评估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5、2014年4月15日前,评估委员会审核并确定评估意见、公示评估结果。
6、2014年4月15日到30日,复核委员会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进行复核和裁定。
7、2014年4月,市民政局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将获得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上报省民政厅。
五、评估材料
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要认真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确定参加评估试点的社会组织要按照评估材料目录(附件2-7)的要求准备评估材料。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在东营社会组织信息网(网址:http://www.dymjzz.com/)“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六、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七、评估结果运用
(一)评估结果与年检挂钩。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二)评估等级与政府转移职能、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挂钩。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各市管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意义,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要积极申请参加评估。
(二)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自评,按时报送评估材料,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评估工作;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评估工作结束后,参评的社会组织要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
评估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东霞 8333019
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51号市民政局办公楼101室
邮编:257091
E-mail: sddymgb@126.com
附件:1.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2.东营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材料目录
3.东营市全市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4.东营市全市性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5.东营市全市性职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6.东营市全市性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7.东营市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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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社会组织名称
组 织 类 型
登 记 证 号
法定代表人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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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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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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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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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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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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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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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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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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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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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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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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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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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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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年是否有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记录 |
□是 □否 |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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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论: 2011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2012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
最近3年是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处罚 |
□是 □否 |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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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自愿申请参加评估,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单位的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专家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申报情况、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社会组织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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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东营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 基本情况介绍;
2. 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办公住所产权证、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复印件);
3. 现行章程文本;
4. 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情况(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
5. 按规定办理备案(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情况;
6. 2012年和2013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复印件);
7. 办事机构名称、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8. 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党员名单;
9. 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
10. 各种规章制度汇总;
11.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12. 秘书长以上全部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13. 产生秘书长的材料和秘书长年度绩效考核材料;
14. 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15. 2012年和2013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
16. 2012年和2013年第12月份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复印件);
17. 提供服务(服务行业、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维护行业和会员利益、行业自律等主要工作的情况介绍;
18. 近年来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19. 会员、理事和工作人员通讯录(含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为了保证社会调查质量,提高社会调查效率,通讯录单独装订2份,注明参评单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
1. 制、修定章程和会费标准,以及产生本届理事会的会议材料;
2. 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3. 本届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
4. 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 重大业务活动方案;
6. 分支机构发展会员、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和上两个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7. 党组织活动材料;
8. 聘用、晋升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
9. 劳动合同和落实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10. 向理事会报告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11. 2012年和2013年会计账簿、凭证及审计报告;
12. 培训会员和工作人员的材料;
13. 开展行业调查、统计,发布行业信息的相关材料;
14. 组织展览会、交易会、交流会、研讨会等行业性活动的相关材料;
15. 提供技术、经济、管理、法律和政策等咨询服务的相关材料;
16. 提供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材料;
17. 参与制定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相关材料;
18. 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或行业技术规范的相关材料;
19. 接受政府委托项目和购买服务的相关材料;
20. 协助政府推进行业劳资和谐,促进生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的相关材料;
21. 开展公益活动,倡导企业节能减排、低碳生产,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材料;
22. 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的相关材料;
23. 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相关材料;
24. 代表本行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材料;
25. 行业发展建设性意见;
26. 制定并实施行规行约、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行业质量检查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的相关材料;
27. 公开行业检查和处罚信息的相关材料;
28. 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的相关材料;
29. 开展行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相关材料;
30. 会费收缴情况,会员产值占行业的比例及会员涵盖所有制企业的情况;
31. 参加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合作及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的相关材料;
32. 协会刊物;
33.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代管协会表彰或奖励的材料;
34. 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
35. 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 以上材料请参考“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准备;
2.“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报送;
3.“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
附件3
东营市全市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 学会(研究会)基本情况介绍;
2. 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办公住所产权证、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复印件);
3. 现行章程文本和章程修改后的核准批复(复印件),未修改不需提供批复;
4. 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 按规定办理备案(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 2012年和2013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复印件);
7. 办事机构名称、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8. 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党员名单;
9. 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
10. 各种规章制度汇总(复印件);
11.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12. 秘书长以上全部负责人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13. 产生秘书长的材料和秘书长年度绩效考核材料;
14. 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15. 2012年和2013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
16.2012年和2013年第12月份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复印件);
17. 开展学术活动、建议咨询、科普公益、人才建设、国际交流的情况介绍;
18. 近年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19.会员、理事和工作人员通讯录(含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为了保证社会调查质量,提高社会调查效率,通讯录单独装订2份,注明参评单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
1. 制、修订章程和会费标准,以及产生本届理事会的会议材料;
2. 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3. 本届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
4. 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 分支机构发展会员、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和2012年、2013年度的工作计划、总结;
6. 党组织活动材料;
7. 劳动合同和落实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8. 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9. 2012年和2013年会计账簿、凭证及审计报告;
10. 培训会员和工作人员的材料;
11. 2012年和2013年主办国内学术会议的规模、次数、出席人员和论文交流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12. 近年出版的专业书籍、期刊,编辑的内部资料;
13. 学术规划及组织、承担课题研究的相关材料;
14. 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法律法规或发展规划的相关材料;
15. 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参与标准制定、开展科技学术成果评估、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定的相关材料;
16. 2012年和2013年开展科学普及活动规模、次数、对象、方式的相关材料;
17. 开展以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教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扶贫等公益活动的相关材料;
18. 倡导会员利用专业优势服务社会公众的相关材料;
19. 培养青年人才和表彰、举荐专业人才的相关材料;
20. 学术自律制度及实施情况的相关材料;
21. 组织国际会议规模、次数的相关材料;
22. 参加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合作、组织国际学术考察的相关材料;
23.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24. 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
25. 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 以上材料请参考“学术类社团评估指标”准备;
2.“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报送;
3.“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
附件4
东营市全市性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 基本情况介绍;
2. 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办公住所产权证、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复印件);
3. 现行章程文本和章程修改后的核准批复(复印件),未修改不需提供批复;
4. 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 按规定办理备案(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 2012年和2013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复印件);
7. 办事机构名称、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8. 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党员名单;
9. 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
10. 各种规章制度汇总;
11.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12. 秘书长以上全部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13. 产生秘书长的材料和秘书长年度绩效考核材料;
14. 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15. 2012年和2013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
16. 2012年和2013年第12月份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复印件);
17. 交流活动、咨询研究、会员工作、宣传推广等主要工作的情况介绍;
18. 近年来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19. 会员、理事和工作人员通讯录(含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为了保证社会调查质量,提高社会调查效率,通讯录单独装订2份,注明参评单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
1. 制、修订章程和会费标准,以及产生本届理事会的会议材料;
2. 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3. 本届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
4. 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 分支机构发展会员、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6. 党组织活动材料;
7. 聘用、晋升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
8. 劳动合同和落实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9. 向理事会报告社团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10. 2012年和2013年会计账簿、凭证及审计报告;
11. 培训会员和工作人员的材料;
12. 组织考察、研讨、联谊等交流活动的相关材料;
13. 参与组织或参加国际会议,开展国际合作及国际交流的相关材料;
14. 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研究及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
15. 参与制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相关材料;
16. 提供政策、法律、业务、信息等咨询服务的相关材料;
17. 接受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项目的相关材料;
18.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诉求的相关材料;
19. 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和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的相关材料;
20. 搭建平台促进会员互助和会员合作的相关材料;
21. 会费收缴率的相关材料;
22. 倡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材料;
23. 开展公益活动的相关材料;
24. 公开接受和使用捐赠信息的情况;
25. 期刊资料及社团出版的业务书籍;
26.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代管协会表彰或奖励的材料;
27. 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
28. 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 以上材料请参考“联合类社团评估指标”准备;
2.“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报送;
3.“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
附件5
东营市全市性职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社团基本情况介绍;
2.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办公住所产权证、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复印件);
3.现行章程文本和章程制定(修改)的核准批复(复印件);
4.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按规定办理备案(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2012年和2013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复印件);
7.办事机构名称、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8.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党员名单;
9.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
10.各种规章制度汇总(复印件);
1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12.秘书长以上全部负责人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13.产生秘书长的材料和对秘书长的年度考核材料;
14.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15.2012年和2013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
16.2012年和2013年第12月份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复印件);
17.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行业自律协调、会员管理、建言献策、对外交流、人才培养、考核认证、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的介绍;
18.近年来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19.会员、理事和工作人员通讯录(含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为了保证社会调查质量,提高社会调查效率,通讯录单独装订2份,注明参评单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
1.制、修订章程和会费标准,以及产生本届理事会的会议材料;
2.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3.协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
4.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分支机构发展会员、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和2012、2013年度的工作计划、总结;
6.党组织活动材料;
7.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和社团自身组织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相关材料;
8.劳动合同和落实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9.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10.2012年和2013年会计账簿、凭证及审计报告;
11.开展交流活动(研讨会、交流会、年会等)的相关材料;
12.开展行业调研的相关材料;
13.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和市场等咨询服务的相关材料;
14.组织或承担课题研究的方案、协议、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15.接受购买服务或委托项目的相关材料;
16.参与制定法律法规和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相关材料;
17.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和行业技术规范的相关材料;
18.参加国际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举办国际会议的相关材料;
19.制定并实施职业道德准则、执业准则的相关材料;
20.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相关材料;
21.调解会员纠纷、推进公平竞争的相关材料;
22.会费收缴、会员管理情况的相关材料;
23.开展资格考试、认证的相关材料;
24.开展行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材料;
25.开展政策宣贯、知识普及和公益活动,倡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材料;
26.编印的刊物或内部资料,及编辑出版的专业书籍;
27.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代管协会的表彰或奖励材料;
28.新闻媒体报道;
29.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以上材料请参考“职业类社团评估指标”准备;
2.“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报送;
3.“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
附件6
东营市全市性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社团基本情况介绍;
2.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办公住所产权证、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复印件);
3.现行章程文本和章程制定(修改)的核准批复(复印件);
4.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按规定办理备案(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会费标准等)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2012年和2013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复印件);
7.办事机构名称、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8.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党员名单;
9.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
10.各种规章制度汇总(复印件);
1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12.秘书长以上全部负责人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13.产生秘书长的材料和秘书长年度绩效考核材料;
14.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15.2012年和2013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
16.2012年和2013年第12月份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复印件);
17.公益项目目录及情况简介(以2012年和2013年为主,包括,项目名称、开发背景、运作方式、开展情况、取得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18.近年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19.会员、理事、捐赠人、受助人和工作人员通讯录(含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为了保证社会调查质量,提高社会调查效率,通讯录单独装订2份,注明参评单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
1.制定章程和会费标准,产生本届理事会的会议材料;
2.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3.本届理事会制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
4.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分支机构发展会员、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6.党组织活动材料;
7.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和社团自身定期组织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相关材料;
8.劳动合同、落实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9.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10.2012年和2013年会计账簿、凭证及审计报告;
11.2012年、2013年全部公益项目协议书(合同);
12.公益项目论证和计划的相关材料;
13.公益项目落实监督机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的相关材料;
14.公益项目总结和评估的相关材料;
15.体现公益项目绩效的相关材料(包括项目达成预期情况和项目的持续性、影响力等方面的内容);
16.开展公益理论研究和公益理念宣传普及的相关材料;
17.接受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和委托项目的相关材料;
18.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的相关材料;
19.针对本领域所关注的弱势群体或从事本领域公益事业的人群开展的继续教育及培训的相关材料;
20.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法律法规或发展规划的相关材料;
21.开展维护权益工作的相关材料;
22.开展对接咨询工作的相关材料(包括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内容);
23.参加国际组织、开展对外合作、出访考察和引进境外先进成果的相关材料;
24.公开接收捐赠和捐赠使用情况的相关材料;
25.公开的项目种类、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和评估结果;
26.建立项目选择机制及其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
27.社团所办的刊物,编印的内部资料;
28.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内设机构给予社团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29.新闻媒体对社团业务工作的宣传报道;
30.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 以上材料请参考“公益类社团评估指标”准备;
2.“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报送;
3.“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
附件7
东营市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
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2.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申报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表;
4.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办公住所产权证、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复印件);
5.现行章程及核准(备案)材料(复印件);
6.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7.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负责人、内设机构、印章、银行账户等)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8.员工(代表)大会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办事机构管理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证书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项目监督检查制度、承诺服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复印件);
9.2012年和2013年理事会、本届员工(代表)大会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复印件);
10.办事机构名称、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11.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党员名单;
12.工作人员花名册(包括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
13.理事、监事、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通讯录(含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为了保证社会调查质量,提高社会调查效率,通讯录单独装订2份,注明参评单位,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14.理(董)事长、副理(董)事长、行政负责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15.行政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材料复印件;
16.2012年和2013年第12月份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
和年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17.2012年和201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18.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19.近年来开展业务活动的目录及业务活动简介。
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
1.2012年和2013年理事会,本届员工(代表)大会全部会议记录;
2. 章程、本届理事会及行政负责人产生的相关会议材料;
3.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4.本届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
5.2012年和2013年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6. 监事(监事会)履行职责材料;
7. 党组织活动材料;
8. 工作人员培训的相关材料;
9. 对项目监督检查和总结的相关材料;
10.落实承诺服务制度的相关材料;
11. 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材料;
12.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相关材料;
13.接受政府委托项目和购买服务的相关材料;
14. 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自身优势服务社会公众的相关材料;
15. 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作用的相关材料;
16. 开展公益活动的相关材料;
17. 信息披露的相关材料(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重大活动事项、财务状况、年度工作报告);
18. 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19.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20. 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的材料;
21. 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次数和内容的材料(复印件)
22. 劳动合同和落实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23. 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24. 2012年和2013年会计账簿、凭证及审计报告;
25. 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 以上材料请参考“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准备;
2.“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报送;
3.“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